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徵1名研究員(法律及商管相關科系)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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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研究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政策規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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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法律及商業管理相關科系尤佳) 。

2.具電腦文書處理、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基本公文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各款情事。

4.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蒐集商業法規函釋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資料。

2.其他例行性會議資料彙整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為現職人員留職停薪期間聘用之職務代理人,328薪點(月支報酬折合新臺幣45,624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聘用期間自實際聘用日起聘用至115年7月 31日或被代理人復職之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

2.意者請於115年5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及畢業證書之pdf檔,另如有公務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相關工作經歷者,請一併上傳證明文件(未上傳完整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備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經查證提供不實資料者,不予面試或錄取。

4.錄取人員除另通知報到日期外,應於公告錄取結果1個月內報到,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5.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聯絡電話:02-23433300分機7601陳小姐。

聯絡E-Mail
ycchen1@a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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