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徵行政助理1名|大專以上|總機出納檔案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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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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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2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行政助理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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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大專以上畢業者。

2.具備電腦操作知能,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網路系統操作。

3.工作態度認真、細心,具高度服務熱忱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

工作項目

1.總機業務。

2.協辦出納業務。

3.支援檔案管理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薪資:月薪32,460元。

聯絡方式

(⼀)為配合⾏政院⼈事⾏政總處無紙化政策,本公所應徵⽅式採網路或e-mail擇⼀報名⽅式進⾏:

1.網路報名者:請於115年5⽉22⽇(星期五)下午5時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 - 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學歷證明書影本、相關⼯作經驗證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2.E-mail報名者:請於115年5⽉22⽇(星期五)下午5時前⾄「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官⽅網站(https://www.zhongli.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桃園市中壢區公所甄選履歷表」下載履歷表,填寫完成後檢附最⾼學歷證書影本、相關⼯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掃描成PDF檔,將前開表件電⼦檔e-mail⾄10076063@mail.tycg.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桃園市中壢區公所秘書室行政助理職缺」,並須來電確認承辦⼈是否收到電⼦郵件。如承辦⼈未收到且無來電確認者,視同未送件。

(⼆)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試,履歷資料不⿑全、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三)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備取期間5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四)聯絡電話:03-4271801分機4213(楊⼩姐)

(五)薪資32,460元/月(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第6級起薪)。

聯絡E-Mail
10076063@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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