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徵助理稅務員約僱1名|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稅務經驗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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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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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8 (已截止)
職務列等
3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助理稅務員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淡水分處(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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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學歷/檢定要求: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稅務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徵才條件:

1.熟諳電腦操作。

2.積極、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有稅務稽徵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財稅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以A4格式紙張備齊下列資料,於115年 5 月 28 日前逕寄25152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3樓高香妮小姐收(電話:02-26212001#3304,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淡水分處約僱人員(三等)及白天聯絡電話】,無誠勿試。

1.報名表(如附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甄 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分處通知當事人,甄試結果將儘速公告周知。

備 註:

1.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4,775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3.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 2 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聯絡E-Mail
AT0421@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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