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技工徵才2名|需小客車駕照|臺北臺中兩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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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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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3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交通技術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臺中市
地址
臺北市敦化北路240號(所本部)或臺中市梧棲區中橫十路2號(運輸技術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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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四)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五)具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倘為應徵駕駛工作,請檢附該執照影本,並於「技工(特殊性工友)甄選報名表」註明)。

工作項目

(一)協助海氣象觀測研究業務至各商港、觀測站辦理現場工作(臺中)。

(二)協助試驗室試驗及研究資料整理工作(臺中)。

(三)儀器設備保養整理工作(臺中)。

(四)公務車駕駛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工作(臺北)。

(五)辦理行政事務及其他交辦事項(臺北、臺中)。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15年5月31日(星期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本所 (435058地址: 臺中市梧棲區中橫十路2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工 (特殊性工友)」字樣。

(二) 應檢附證件:

1、技工甄選報名表1份。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心障礙手冊、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辦理移撥,並依本所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所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另依規定本所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所工友;對於本所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限制之人員請勿報名。

(四)薪資:工餉最高至170薪點39,270元(依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核定辦理)。

(五)聯絡人:本所運輸技術研究中心蔡小姐,聯絡電話(04)2658-7161。

聯絡E-Mail
nikko@io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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