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徵講師級運動傳播專業人員1名
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碩士學位以上者。
專長:
一、具有傳播技術與實務經驗,能教授廣播電視原理、運動新聞導論、運動新聞原理與寫作、電視導播學、國際影音傳播實務、新媒體節目製作實務等領域課程者。
二、具有產學合作開發及指導學生專題製作能力者。
三、能持續帶領學生團隊參加競賽或技術開發者。
四、須具有運動傳播媒體之相關專業工作滿六年以上(請提供聘任證明文件及相關作品供參考)。
五、能以英文授課者尤佳。
備註:
一、請提供專長相關證明文件。
二、符合資格者,將擇優數名安排面試,並使用中文和英文進行面試。
04-22213018分機6131 蕭先生
一、 應徵人員請備履歷表(含自傳)、學位證書影本、成績單影本、碩士論文影本、相關著作、產學合作、競賽成就影本資料文件,另檢附曾教授或可教授課程之教學大綱、未來研究或技術開發構想、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有教師證書亦請檢附,於115年5月28日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或送達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文書组收(郵寄地址: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運動資訊與傳播學系專任教師」。
二、 學歷如為國外學位者,學位證書、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另附個人修業期間入出境證明、修業情形一覽表(空白表如附件)。
三、 尚未取得碩士證書之碩士候選人但已通過論文口試者仍准予報考,惟報考時須附目前就讀學校出具之相關證明,獲通知錄取者並最遲需於115年7月31日前缴交碩士學位證書(國外學歷需已完成學歷驗證程序並附前項相關證件),否則不予聘任。
四、 獲聘教師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115年8月1日)起聘。
五、 參加甄選人員報名後有關資格審查結果、考試日期、程序及甄選結果均請自行上本校網站首頁校園公告查詢以爭取時效,不再另行通知。
(https://news.ntus.edu.tw/index.php?act=article&code=detail&ids=1876)>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