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徵約僱科員3名|財稅地政法律公共行政相關科系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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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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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9 (已截止)
職務列等
280薪點(38,948元)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約僱科員
正取
3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中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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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不得任用及第28條第1項情形。

四、 財稅、地政、法律或公共行政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公務機關約僱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巿有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5月29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大專(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7208889/1999轉1195;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email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本職缺正取3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6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同屬原公開甄選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僱用期間自通知上班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錄取人員於僱用期間需自備悠遊卡。

聯絡E-Mail
xyz@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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