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神岡區公所徵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民政課業務、需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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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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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9 ~ 115/05/2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中市
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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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汽機車駕駛執照、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民政課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並附自傳及照片)、最高學歷證明、相關經歷證明等資料,以PDF格式(檔案大小請為10mb以下),於115年5月25 日中午前e-mail至ying555@taichung.gov.tw 報名,信件標題請寫「應徵民政課職代_姓名」並請來電確認(0425620841#220)。

(二)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8月12日止或請假人員因故提前銷假之前一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薪資:月薪約新台幣38,948元整。(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含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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