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復興高中約僱幹事1名|大學以上|行政經驗佳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具有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及熟悉電腦文書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者。
(一)辦理服推組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一)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系統,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請務必填寫完整履歷內容),點選「應徵職缺」搜尋本職缺,勾選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為利資格審查,請將:
(1)身分證正反面
(2)全部學經歷相關證件
(3)訓練及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4)曾任職政府機關者請附服務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合併成一個 PDF 檔上傳至「履歷填寫」-「證照資格/作品附件」。
3、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逾期亦不受理報名。
4、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5、如有疑義,洽詢電話:(02)2891-4131 分機710 林小姐。
(二)甄選日期:115年05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同日上午9時30分開始甄試,逾時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應試,不再另行通知。
(三)甄選方式:面試-依專業知識、儀容舉止及禮節、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個人抱負、溝通協調能力、人格特質等項評定成績,每人10-15分鐘。
(四)錄取方式:依甄試成績高低決定錄取順序,應試人員如總成績未達80分得予從缺。
(五)甄選結果:
1、錄取榜單於115年05月28日(星期四)下午8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http://www.fhsh.tp.edu.tw),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正取錄取人員應於1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前,持全部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影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經甄選錄取者,應於115年06月26日(星期五)前繳交經認可提供勞工健檢之醫療院所所實施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九規範之一般體格檢查、健康檢查項目表至本校人事室。
2、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負責。
3、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任何救助。
4、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5、本校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於進用前查閱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
6、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或無法辦理時,於本校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