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徵約僱法令事務科職務代理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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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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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29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法制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基隆市
地址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5號(法制及勞動處法令事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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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備WORD、EXCEL等文書作業能力。

(四)具有辦理公務機關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本府法規審查小組議程安排及會議紀錄等議事作業。

(二) 性別平等業務。

(三) 法規教育訓練業務。

(四) 本府公報(季刊)。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郵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應附訓練證明)或工作經驗(應附在職證明及勞工保險局投保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自115年5月18日起至115年5月29日前e-mail至arnor2026@mail.klcg.gov.tw,或郵寄(以郵戳為憑)20201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5號法制及勞動處(法令事務科)許科員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法制及勞動處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職務」,並請務必來電確認(02-24201122分機3004法制及勞動處許科員),逾期、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

(二)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 02-24201122分機3004許科員。

聯絡E-Mail
歷史關缺
115/05/08 ~ 115/05/29 基隆市政府(技士)
115/05/08 ~ 115/05/11 基隆市政府(辦事員)
115/05/08 ~ 115/05/13 基隆市政府(專員)
115/05/13 ~ 115/05/29 基隆市政府(技正)
115/05/13 ~ 115/05/20 基隆市政府(科員)
115/05/13 ~ 115/05/20 基隆市政府(專員)
115/05/13 ~ 115/05/20 基隆市政府(主任)
115/05/15 ~ 115/05/25 基隆市政府(科員)
115/05/15 ~ 115/05/25 基隆市政府(主任)
115/05/15 ~ 115/05/25 基隆市政府(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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