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徵工程技術師1名|交通土木建築相關科系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交通、土木、建築、環境、機械、電機、電力工程、都市計畫、法政、管理及資訊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交通、土木、建築、環境、機械、電機、電力工程、都市計畫、法政、管理及資訊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國內外交通、土木、建築、環境、機械、電機、電力工程、都市計畫、法政、管理及資訊相關科系專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
4.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5.高級中等(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五年以上者。
(二)具捷運工程相關經驗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三)具汽車或機車駕照者尤佳。
1.管理及執行本市大眾捷運工程管理及技術文件規範等相關事項。
2.協調捷運工程路網、土木建築、機電工程及土地開發事項。
3.工程進度控管。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請於1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5時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比照聘用七等工程技術師),資料不齊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薪資為比照聘用七等328至424薪點 (每薪點折合率139.1元,月薪新台幣45,624元至58,978元)。
(四)本職缺進用人員之勞雇關係應適用勞動基準法。
(五)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職務得視實際需要,實施口試或業務測驗;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七)聯絡電話:03-3322030分機226 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