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徵約用組員1名|國際交流業務|碩士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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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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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5 ~ 115/06/05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立大學國際事務處國際暨兩岸學術交流組(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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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對外公開甄選約用人員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甄選名額:約用組員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不拘。

聘期:自115年8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期滿後得予以續聘;新進之約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約用。

上班時間:彈性上班時間 8:00~9:00;彈性下班時間17:00~18:00,週休二日。

待遇:碩士畢業42,145元(含勞健保) 學士畢業36,860元(含勞健保)。

報名資格: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歷。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情事者。

(三)熟悉文書軟體及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等運用。

(四)須具備英檢(或相當於)中高級程度以上。

(五)具優良品德、積極任事、細心負責、團隊溝通能力者。

(六)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恕不退還)。

(一) 甄選報名表1份,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

(二)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請另附退伍令)。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 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請參閱附檔(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簡式履歷表書寫)、自傳(含工作經驗說明)。

(五) 其他:如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六)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工作項目

(一)締結姊妹校及簽訂交換生等合約(非亞洲地區)。

(二)非亞洲地區外賓及師長來訪接待。

(三)境外教師與學生短期來訪(study abroad)非華語團。

(四)臺灣國立大學系統國際工作圈窗口。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於115年6月5日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十、繳交證件),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國際事務處呂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際處約用人員)。聯絡電話與人員:02-2311-3040轉8666,呂先生。

甄選方式:初審(資格審查)及複審採二階段(1.通過筆試 2.面試)。

(一) 初審:應考人資格及經歷合於本校需求者由本校擇優以電話通知複審日期(未符合者資料將逕予銷毀,若需寄回者,請於送件時附填妥資料之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

(二) 複審:筆試及面試(擇期通知):

1、筆試:公文寫作、專業技能考試,時間為90分鐘,需通過筆試後再進行面試。

2、面試:含專業知能與經驗、工作理念及溝通表達能力等。

3、依面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自甄審公告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錄取方式:

(一) 錄取時間:面試結束後奉核後公布於本校首頁(https://www.utaipei.edu.tw/)。

(二)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其他事項:

(一) 甄選錄取人員,依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事宜;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報名資料文件不符者,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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