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大地工程處約僱人員1名|山區道路工程維護與公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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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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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道路步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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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三) 具主動積極及熱忱服務工作態度。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五) 具公文寫作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山區道路改善及維護工程相關工作。

(二) 辦理山區道路環境綠美化工作委託專業服務案。

(三) 辦理山區道路巡勘及橋梁檢測委託專業服務案。

(四) 辦理公用地役、市地占用及國家賠償案件。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方式應徵,意者請於115年5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妥履歷,上傳學歷證明(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並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三) 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約僱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月支報酬310至330薪點(新臺幣43,121元~新臺幣45,903元),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310薪點,新臺幣43,121元),並依年度考核規定晉級,最高可升至新臺幣45,903元(330薪點)。

(四) 聯絡電話:02-2759-3001分機3912,金先生。

聯絡E-Mail
aq8903@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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