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徵約聘護理師1名|需護理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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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14 ~ 115/05/29 (已截止)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6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約聘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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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領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衛生所醫療門診防疫。
2.公共衛生及地段管理等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護理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正反面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於期限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本所(224201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1號人事管理員收),聯絡電話:02-24972132人事管理員謝小姐或練護理長,應徵者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本職缺為護理師出缺期間之職務代理,按月支給約聘6等312薪點,新台幣43,399元整,代理期間自錄取通知上班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
三、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人,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候補期限為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歷史關缺
115/05/29 ~ 115/06/09
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徵約僱總務行政人員1名(大學以上、熟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