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市場處約僱科員徵才|5等280薪點|文書處理與市政會議窗口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ㄧ者。
三、具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四、具溝通及協調能力者佳。
一、市政會議窗口。
二、施政白皮書定期執行情形彙整。
三、施政績效、成果彙整。
四、人民申請案件填報。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採通訊報名或線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請彙整成PDF檔,並依序檢附,如資格不符、或表件錯誤、不全,視同不合格件處理):
1.甄選報名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務必填寫完整、專長興趣及自傳)、面試人員切結書,請至本處首頁/最新消息下載(或臺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專區查詢該筆職缺訊息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
於115年5月22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市場處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及履歷上註明應徵企劃室約僱科員(A240060)。
二、本處得視業務需要,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工作內容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02-25505220#2800陳主任,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02-25505220#2701梁先生。
三、約僱期間為錄取報到日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5年10月),約僱原因消失時即應解僱。僱用報酬:每月以280薪點核支(每薪點依行政院規定以139.1元計算折合新台幣38,948元整)。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五、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處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