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里榮家徵約用護理師2名|需護理師證照及安養機構經驗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護理科系學校畢業。
2.專業證照: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者。
3.經歷:具有安養護機構、護理之家實務經驗。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能且配合輪值班者優先進用。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1.負責安養、失能、失智住民之醫療照護工作及衛教指導。
2.協助指(督)導照服員對住民日常生活照顧工作之執行。
3.配合傳染病防治、預防保健計畫之執行。
4.配合值班及住民之病症處理及護送住民就醫。
5.配合其他交辦事項。
1.報名請填寫1.「本家約用護理人員應徵履歷表」(如附件,填寫完成另email至vachome608879@mail5.vac.gov.tw)及2.身分證(正反面)、3.護理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專業(護理師或護士)證照、5.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並依序裝訂(1-5)。於115年5月29日前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約用護理人員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2.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
3.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通信報名地址:台南市七股區三股里147號;聯絡電話:(06)7880664轉127;聯絡人:呂組長。
5.月支工作報酬: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養機構約用護理人員報酬標準表296薪點,折合薪資4萬1,173元/月,另地處偏遠調節補助每月1000元,合計薪資4萬2,173元/月,(任用滿1年後,依年終考核結果晉薪至高薪級為限),具師級證照者每月加給2,000元,夜班費另計(三班制固定班:晚班每班支給450元、夜班600元;三班制非固定班:晚班每班支給360元、夜班500元;二班制:日班300元、夜班1,000元)。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6.其他福利事項:文康活動費、補助護理師公會年費及年度體檢費。
7.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