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約僱五等土木工程職務代理人(5名)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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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08 ~ 115/05/24 (已截止)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正取
5
候補
10
工作地點
新北市,宜蘭縣,臺中市,彰化縣,嘉義市
地址
請詳閱職缺相關附件:土地重劃工程處職務代理甄選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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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學歷以上畢業。

(二)具土木工程相關經驗1年以上,取得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相關證照者尤佳。

(三)工作態度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工作熱忱者。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市地重劃工程及區段徵收工程業務。

二、協助辦理農地重劃區農水路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

三、協助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本處人事室洪小姐;聯絡電話04-22524985轉2702,電子信箱per1@mail.lceb.gov.tw。

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作業方式,請於115年5月24日(日)前,須完成下列2項程序,始完備報名程序。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後,請先至【履歷填寫】完成「履歷」及「自傳」資料填寫,且【自傳】不得空白。

2.請務必將佐證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並上傳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證書、3.學分證明、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6.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7.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無則免附)等。

3.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

(二)「本處服務單位意願表」,請至本處服務單位意願表(https://forms.gle/Dup1NgAWFtxvJCLC8 ),填具相關資料。

聯絡E-Mail
lceb0130@lce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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