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院約僱人事代理人1名|專科以上|熟Word 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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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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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5/3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灣臺北地⽅法院貴陽院區(臺北市萬華區貴陽街⼆段26號3樓臺灣銀⾏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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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詳情請參閱簡章)

錄取名額:擇優儲備人員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自榜示之日起至下次辦理同類型甄試公告錄取前1日止。

(一)自榜示錄取之日起列入候用名冊,遇職務代理出缺按儲備人員甄試成績及所具資格、學歷、經歷及專長等,通知適任人員進用。

(二)另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本甄試儲備之約僱人員屬短期職務代理性質,約僱期限長短不等,端視職務出缺狀況而定,約僱期滿即予解僱,請妥慎考量再行報名。

應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未具雙(多)重國籍,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例如:大學三年級以上《含》,持有在學《校》證明書、預定《預計、臨時》畢業證明書者)。

(三)熟諳Word、Excel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且中文電腦打字能力優。

(四)具約僱人事人員或法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代理人事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簡章及報名表件公告於司法院網站(網址 http://www.judicial.gov.tw)及臺灣臺北地⽅法院網站(網址http://tpd.judicial.gov.tw/)徵⼈啟事,請上網查閱下載。

⼆、聯絡⼈:許⼩姐,電話:(02)23311567轉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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