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徵技工4名|高中職以上|文書庶務及工程勘評協助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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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6/30
職務列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4
候補
3
工作地點
新竹市,新竹縣
地址
可能依機關用人單位考量,分派至本分署或水情中心服務:本分署(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水情中心(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南路2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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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現職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具備基本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工作項目

1. 協助收發文、公文傳遞、文書處理及庶務管理工作。

2. 公文檔案建檔、卷宗整理。

3. 檔案管理、物品管理、消耗品管理

4. 協助會議前置作業、會議後整理。

5. 協助工程勘評、複查及督導相關作業。

6. 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薪資待遇:官職等:工友俸點90-150;技工、駕駛俸點9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2. 履歷表1份(含自傳),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3. 一律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以掛號寄至「新竹市北大路97號秘書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甄選技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4. 應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資料影本。

(5)相關證照或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5. 面試:

(1)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怒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2)本分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3名(候補期間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3)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正式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

6. 本案聯絡人:秘書室葉小姐03-5322334轉280

聯絡E-Mail
wca02115@wra02.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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