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徵助理技術師1名|消防設備師證照者優先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具有消防設備師(士)證書或消防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請檢附國家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具備消防專長,從事消防相關工作尤佳。
四、應徵者另可提供其他有利於本次甄審的佐證文件、作品等資料供參考。
五、報名時需上傳前開應備證件,如未檢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一、辦理本校消防設備之保養、維護、操作及採購之業務。
二、協助本校建築物消防設施檢修申報,協助消防圖審及竣工查驗事項。
三、協助本校防火會議、訓練,審查各單位消防防護計畫及相關書表。
四、協助本校自衛消防編組訓練、災害搶修工作。
五、消防緊急狀況處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報名期限:自115年3月19日起至115年6月1日23時59分截止。(期限屆滿報名人數未達3人時,本校得酌予延長報名期限)
二、本職缺依本校「校聘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以255薪點(折合新臺幣37,080元/月)敘薪,相關職前年資如符合規定可提敘薪級,最高每月薪資可達新臺幣41,188元。
三、意者請至「國立成功大學校聘人員甄選報名網」(https://apps.pers.ncku.edu.tw/ejob/index.php)報名,並上傳應檢附證件,免寄送紙本報名文件。如未於報名期限內至報名網完成報名、上傳相關證件或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報名後可至網站查看審查情形及職缺進度,甄選結果(正備取名單)可於甄選後至人事室首頁/徵才訊息查看)
四、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業務測驗、面試(或依業務測驗成績擇優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決定是否酌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個月。業務測驗及面試日期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
五、業務測驗及面試科目:
(一)業務測驗(40%):校園消防管理實務測驗
(二)面試(60%)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聯絡電話:06-2757575轉50866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