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工友徵才1名|現職機關工友移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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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1/05 ~ 115/12/31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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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須為新北市各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且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為佳。
(三)學歷不限。
(四)具有汽機車駕照尤佳。(無則免附)
工作項目
一般事務性工作、公文遞送、環境清潔維護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調任本所服務者,請於115年12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相關表件及文件,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收(251036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2樓),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友。
(二)報名參加甄選,請檢附下列證件:
1.工友履歷表(應貼妥2吋半身照片,無則免附,格式如附表1)。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各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4.近3年年終考核通知書影本。
5.服務機關同意移撥書(格式如附表2)。
6.汽機車駕駛執照影本(無則免附)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必要時,以上各項影本文件於參加甄選時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
附表1、2請至新北市淡水戶政事務所網站(https://www.tamsui.ris.ca.ntpc.gov.tw)戶所公告下載。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僱用,另視甄選結果酌增1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寄還,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本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便嗣後郵寄歸還。
(四)聯絡人:王小姐(電話:02-26232830轉2103)。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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