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中約僱管理員徵1名|高中畢業+文書處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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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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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27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管理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65 號 https://www.fg.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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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Internet、Office(word、excel)等軟體操作。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工作項目

(一)學生註冊、學生證核(補)發、轉組、學籍及異動業務處理。

(二)處理新生、畢業生資料報局。

(三)校內外獎助學金相關業務。

(四)協助招生及升學相關業務。

(五)高一二段考、學期、補考及重修成績處理。

(六)免學費、學雜費減免及獎學金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02-23820484 #211 謝組員

工作內容:02-23820484 #300 陳主任

聯絡E-Mail
51200u@gapps.fg.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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