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都更處股長|薦任7職等|正取1名|督導都市更新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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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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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26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系
都市計畫
人員區分
股長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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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具調任都市計畫職系薦任第7職等資格,並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 具辦理都市更新、建築管理或都市計畫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 未曾受懲戒法院(原公懲會)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

工作項目

一、 督導都市更新相關業務

二、 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法令研究、修法、專案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同意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完成授權後,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將下列附件: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審定函(以上附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二、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三、洽詢電話:(02)29506206分機212謝小姐

電子信箱:am2806@ntpc.gov.tw。

聯絡E-Mail
AM2806@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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