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1名|需護理師證及2年臨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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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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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6/0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中市
地址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民生校區及南屯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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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無雙重國籍。

2.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系所畢業。

3.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4.曾任區域醫院等級(含)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累積年資2年(含)以上者。

5.具備BLS、ACLS、EMT-1等急救專業證照者尤佳。

6.熟悉公文及電腦文書操作。

工作項目

1. 一般及緊急傷病處理、輔導醫療轉介、健康諮詢及指導。

2. 新生健康檢查,彙整檢查結果、追蹤、輔導。

3. 校園傳染病防治、協助校園健康促進活動。

4. 公文處理、計畫申請及執行。

5. 相關委員會委員聘任及會議召開。

6. 填報「全國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及「教育主題」系統。

7. 學務報導健康保健資訊編寫。

8. AED簽約及管理維護。

9. 特約醫院簽訂合約。

10. 支援三民校區護理師人力。

11. 臨時交辦事項。

12. 預計代理期間為:本職缺為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留職停薪期間僱用職務代理人以僱用人員留職停薪期滿或復職之前一日無條件自動解雇;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人事室 洪小姐(電話:04-22195024、地址:404-01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學務處衛保組曾組長(電話:04-22195231)。

1.檢附應徵資料:【(1)應附文件:本校職缺報名表(含照片、應徵者資料表)、經歷證明影本、護理師證書、學歷證明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需繳交外交部駐外使館認證過之國外學歷證明;(2)參考文件:個人證照、其他有助資格審查之資料】。以上應附文件不齊者,視為不合格件,參考文件無則免附,並請以A4紙張裝訂為原則。

2.符合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於(115年5月21日至115年6月5日)前,逕上本校網路徵才系統報名,網址:http://www2.nutc.edu.tw/person/employee/login.htm(如未至本系統報名之應徵者,視為不合格案件;另網路徵才系統報名如有問題,請於公告期間且上班時間洽人事室辦理),列印應徵專用信封封面並檢附證件影本,於期限內掛號郵寄或送至本校學務處衛保組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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