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徵約僱助理1名|5等280薪點|秘書室庶務總機業務
一、 國內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經驗(須檢附證明文件)。
二、 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40個字以上,須現場測試(身心障礙人員每分鐘25個字以上)。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 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不得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秘書室約僱助理(一年一僱)1名(職務編號D15000002)
1.辦理秘書業務及相關庶務工作。
2.總機業務及相關採購、公文等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5年8月27日後出缺)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不受理線上報名,請於115年6月1日下午5點前完成紙本資料寄送(須寄達或送達本局總收文或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簡歷表及履歷表(兩者皆須檢附,並請參照範例填寫)
(以上資料可至本局首頁(https://tytax.tycg.gov.tw)→「便民服務」→「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人事業務」下載)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二、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79號,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陳先生收」,信封註明「應徵約僱助理(秘書室D15000002)、聯絡電話及慣用之中文輸入法」。
三、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不符職務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s://tytax.tycg.gov.tw)之訊息公告。
四、因本局職缺業務繁忙,投遞履歷前請審慎考慮。
五、承辦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3-3326181轉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