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雙溪區公所徵臨時人員1名|高中以上|需機車駕照|環境整理及荷花節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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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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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0 ~ 115/05/27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臨時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工作地點: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每月新臺幣32,450元。(配合基本工資調整) 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5個月) 進用期間:以實際到職日為準至1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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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甄選資格:

(一)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高中畢業以上學校畢業。

(三)身心健全、品德端正,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及嗜好且具服務熱忱,以及個人宗教信仰不影響本工作。

(四)熟稔電腦基本常識及電腦文書(WOLD、EXCEL)處理能力。

(五)須配合農經課業務輪值及臨時調整休假日,且週六、週日能配合業務或活動值班者。

(六)須具有機車駕照,有汽車駕照為佳,須有實際安全上路經驗者。

(七)本職缺為1員錄用後簽立定期契約,滿3個月後視工作表現情形,再續簽至1年。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本區公園、綠地及腳踏車驛站環境整理。

(二)綜合市場2樓環境整理。

(三)辦理荷花節系列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或親送報名。逕寄「22744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一)報名表。

(二)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須具有機車駕照,有汽車駕照為佳,須有實際安全上路經驗者。

(五)相關經歷資料。

(六)簡要自傳或履歷表。

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24931111轉208。

聯絡E-Mail
am0446@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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