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徵稅務員1名|地價稅房屋稅稽徵|高普考財稅金融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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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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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6/03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稅務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忠政里民治路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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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須具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地價稅或房屋稅稽徵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王小姐 06-2160216分機1251 book1218@mail.tainan.gov.tw

檢具文件: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格式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徵才公告下載)。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新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二)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截止日前備齊上述資料,逕至以下兩網站報名:

1.臺南市政府徵才專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2.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並開放履歷。

3.以上兩網站均須投件,並上傳應檢具證件(請勿壓縮上傳資料,如無法上傳請另email至承辦人信箱)。

(三)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

(五)本局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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