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圖書館專員1名|薦任7-8職等|採購工程履約與中山樓管理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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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6/10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專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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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者之公務人員,無調任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形者。

二、 具備採購專業能力及工程履約管理;熟稔採購法且取得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

三、 耐心、細心、認真負責且具高度服務熱忱,能配合臨時館務工作調度支援,具備良好溝通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四、 能配合職務輪調及業務調整。

工作項目

一、 辦理中山樓管理所各項研考、內控、風險管理、綜合業務、評鑑及立委擬答等事宜。

二、 中山樓管理所各項修繕及工程履約、消防及保全業務。

三、 中山樓管理所防火管理人及緊急應變聯絡窗口。

四、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籌備、規劃及辦理事宜。

五、 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必備證明文件及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連絡電話、email),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檢附「國立臺灣圖書館各類人員甄選報名表」(簽名掃描後上傳),及下列證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前開系統: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男性請檢附退伍令

(7)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相關專長證照等(如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等,無則免附)

三、甄選方式: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初選;通過初選者請依公告之複選時間、地點參加複選;未獲通知參加複選者,不另行通知。

四、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經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調任事宜,並依本館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五、聯絡電話:(02)29266888分機8753,聯絡人:李小姐。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聯絡E-Mail
lsu@mail.nt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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