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環保局辦事員1名|垃圾處理場回饋金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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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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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9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環保行政
人員區分
辦事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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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環保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本局垃圾處理場所回饋金業務及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5)年5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與審定函、最近五年年終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完整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如有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67706張小姐。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個別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一名外,得備取二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hpchang@taichu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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