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徵兼職社工助理2名|社工系所學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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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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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8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兼職(時薪237元)
職系
社會工作
人員區分
助理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大安及大同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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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大專校院社工相關系所(依考選部公告得應社會工作師考試之社會工作相關系所清單)大學部3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工作項目

1.於社工、社工督導之指導、監督下,協助辦理各項社會工作相關事項。

2.協助個案接送。

3.協助辦理中心服務計畫。

4.支援中心辦理相關會議、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區域型活動或聯繫會議。

5.協助聯繫、統計報表報送、物品請購、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性工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自傳)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擇一提供)、歷年成績單(必備)

3.身分證影本

上述紙本資料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社福中心兼職助理」及聯絡電話、手機,於115年5月28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2樓(社會工作科)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1633。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正取2名,得增列備取2至4名。

(四)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社會工作科陳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1633)。

備註:

(一)履歷表可不貼照片,惟面試時需檢附個人照片證件供面試人員進行身分確認。

(二)助理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每月至少60小時,時薪新臺幣237元。至工時上限、休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遵循勞動基準法等勞動相關法規。

(三)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在學身分消失(包含畢業、肄業、休學等)為止,最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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