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石碇區公所徵約僱經建行政1名|專科以上|文書電腦及駕照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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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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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6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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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諳文書電腦基本處理,具主動積極配合度。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經濟建設行政推行、設計及經建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採通訊、親送報名者(仍請完成前項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相關作業)逕寄「223002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新北市石碇區公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建課課員職代」。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1.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

4.相關經歷資料。

5.汽機車駕照影本。

6.簡要自傳或履歷表(不限格式)。

(二) 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採資歷審查進行甄審程序,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三)薪資報酬:約僱人員280薪點,約新臺幤38,948元。

(四)聯絡人:林小姐(02)26631080分機216

(五) email:aq9689@ntpc.gov.tw

聯絡E-Mail
AQ9689@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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