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約僱助理1名|專科以上/農業推廣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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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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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9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農業技術
人員區分
約僱助理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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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具汽車駕照者佳。

工作項目

1.辦理農業資材補助業務。

2.聯繫及整合本市各農漁會農業推廣活動。

3.農業產銷班考評綜合業務。

4.農民節慶祝活動及慰問品綜合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無駕照則免附)。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本局得視工作表現及本局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三、薪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

四、竭誠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效期限內)參加甄選。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2名,備取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劉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10洪科長。

聯絡E-Mail
10068795@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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