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衛生所徵護理師1名|6等聘用|需護理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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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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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1 ~ 115/05/29 (已截止)
職務列等
6等(月薪新臺幣43,399元)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蘆洲區中央路58號(新北市蘆洲區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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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領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 門診醫療預防保健、防疫業務、地段管理及公共衛生等相關業務。2.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請備妥以下文件並於115年5月29日下午5點前送達新北市蘆洲區中央路58號蘆洲區衛生所 (未於期限內送達本所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請雙面列印,可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格式)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相關工作經歷文件影本

《甄選方式》

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料不齊、逾期繳件或不符合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聘用期限》

自通知報到日起至被代理原因消失前一日止(預估至115年11月2日止,如代理原因延長或有其他相近職缺將優先考量續聘)。

《備註》

1.本甄選錄取人員,由本所就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2.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擇優列冊候補2員,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方式》

彭護理長,(02)228120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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