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捷運工程局約僱秘書室職務代理人(5等)徵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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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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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5/29 (已截止)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秘書室)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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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具文書處理能力。

(三)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四)有汽機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文書處理或庶務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5年5月29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李小姐收,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職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二)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關介紹-最新消息-徵才資訊網頁下載(http://www.dorts.ntpc.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學歷證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5、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測成績單或證(明)書(無者免附)。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1、本次甄選列正取2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五)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錄取人員通知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6年3月下旬),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間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薪資標準:5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整。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1(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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