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助理稅務員1名|財稅行政經驗者優先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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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3 ~ 115/05/29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助理稅務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中市
地址
本局豐原分局(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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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現職或曾經銓敘審定財稅金融職系並具財稅行政工作經驗者。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地方稅稽徵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務必先至「 公務人 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 y Data 」 登打「簡要自述 」 ,完竣後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 並確認 「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詳參閱附件 。

二、請於 職缺應徵系統 「上傳」下列 資料

(一)現職派令 。

(二)現職最近1次銓敘部函 。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英語檢定證書 (無則免附)。

(五)身心障礙手冊 (無則免附)。

(六)其他專業證照 (無則免附) 。

三、 其他

(一)報名時 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 E mail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 本局將擇優以「事求人 機關徵才系統 」通知面試或測驗, 接獲通知請於該系統回覆 。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報名 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 簡要自述 」 缺漏或證件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

(三)報名人員所上傳 之 證件檔案 ,如有偽造、變造、假借 及 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 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 得於職缺數2倍內擇優酌列候補人員 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 缺為限;候補期間為 5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如有報名方面之疑問 請於上班時間洽 04 22585000 轉2280 江先生 。(公告有效時間:115年5月23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止)。

聯絡E-Mail
cde111@taichu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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