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北區養護分局辦事員1名|電子收費、服務區管理

⚠️ 本職缺已截止報名(僅供歷史查閱)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0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交通行政
人員區分
辦事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業務科(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
Facebook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交通行政職系資格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電子收費相關業務、服務區履約管理及人民陳情處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履歷表須填寫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為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者,請另附具有工作內容之服務證明書《表格如附件》)、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證明)、銓敘部認定職系專長文件(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936555#2603。

聯絡E-Mail
cyj0208@freeway.gov.tw
立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