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徵6等聘用人員1名-演藝場館租借與設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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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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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0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6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新竹縣
地址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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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一)本局演藝場館場地租借及檔期安排。

(二)本局演藝場館設備管理及維護安排。

(三)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待遇280薪點[現為280× 139.1(薪點折合率)=38,948元,薪點折合率隨行政院標準調整]。

(三)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得否續僱擬依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辦理。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始行生效。錄取結果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hchcc.gov.tw/)首頁→訊息公告→行政公告項下。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表藝科白科長(聯絡電話:03-5510201分機300)。

聯絡E-Mail
02209@hch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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