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徵約僱文教行政人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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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2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花蓮縣
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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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工作項目

辦理文教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徵約僱人員1名

一、徵才機關: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二、職  稱:約僱人員(考試缺職務代理)。

三、薪 俸:250薪點,月領3萬5,400元。

四、職 缺: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

六、工作內容:辦理文教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雇用日起至115特種考試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1日止(約116年3月下旬)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八、資格條件:

(一)高中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三)細心、概念清晰,熟悉一般電腦軟體操作(如Windows、Microsoft Office...)。

九、必備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十、說明:

(一)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自115年6月2日下午5時30分止。

(二)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本所收發,抑或掛號郵寄「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人事室 收」(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相關文件。

(四)甄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另行通知辦理面試。

(五)錄取人員將由本所刊登錄取訊息。

(六)聯絡電話:03-8523126轉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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