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約僱科員徵才1名|需大學學歷及採購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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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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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3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薪點280(新臺幣38,948)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科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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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請檢附最⾼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報名文件不⿑者不受理補件)

2、中華⺠國國⺠,且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情事之一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3、具備電腦⽂書處理能⼒,熟稔Word 、Excel 、PowerPoint 等⽂書處理軟體及公文系統,並有採購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本局公共工程彙辦事項,含府級公共工程督導會報、局級預算及工程督導會報(含採購案件執行進度列管)等。

2、衛生局綜合業務。

3、反針孔專案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薪280薪點,折合為新臺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付等費⽤。

2、聘僱期間⾃115年6月26⽇起試⽤3個月,並依本局聘僱人員考核規定辨理續(解)聘事宜,試⽤考核及格者續僱⾄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員分配報到前1⽇⽌。約僱期限結束、原因消失時或考核結果未符本局聘僱⼈員考核規定所定續僱條件,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3、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4、報名文件不⿑者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試。⾯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0-2名,候⽤期間為6個⽉。錄取⼈員以電話通知,不另⾏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試或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5、錄取者需配合市府⾨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請⾃備悠遊卡。

6、聯絡⼈林科員27208889分機6655、賴股長27208889分機6656;業務問題請洽黃股長27208889分機6693。

聯絡E-Mail
q84957@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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