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環保局約僱技佐1名|大專以上|環保計畫與環境教育管理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
三、 具有Excel、Word電腦軟體操作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四、 精通公文並熟稔政府公文系統使用者為佳。
一、 辦理臺北市環境保護計畫。
二、 臺北市政府環境教育基金管理會事務。
三、 性別平等主流化業務。
四、 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畫/環保小學堂推廣計畫。
五、 綜合業務: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公民參與/參與式預算/ivoting/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一、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1767)。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6月4日止(以系統報名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報名應繳證件:
(一) 最高學歷證明
(二)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四、 報名表件初審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口試,故請提供可聯絡報名者本人之電話,如無法聯繫,視同棄權;資格不符、上傳資料有誤、不齊或未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則不予受理報名。
備註
一、 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錄取者將另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二、 面試經錄取者,配合市府門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日請自備悠遊卡,俾利後續辦理設定事宜。
三、 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