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約僱職務代理人(金門)2名|專科以上、公文撰寫、輪班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電腦文書作業。
3.具公文撰稿或寫作能力者。
4.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第3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5.視業務需求能配合加班、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或輪班(註:可能24小時輪值)。
6.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1.辦理關務綜合性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報名方式:本次遴選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有意應徵者應於有效期限內於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並將以下資料依序掃描為一個pdf檔案上傳事求人徵才系統,依程序進行職缺應徵:
(1) 最高學歷證明(必備)
(2) 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必備)
(3) 身心障礙證明及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4) 專業證照及其他(無者免附)
2.注意事項: 逾期,未完成線上應徵、證件不齊、聯絡電話及Email未載明或不正確者恕不受理。上傳系統之文件,如有偽(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將逕予撤銷錄取資格。
3.擇優口試及公布口試名單:本關將根據報名表及所附證明辦理初審,初審後擇優口試。
4.口試時間:預定於115年6月12日(星期五)辦理,相關時間、地點、流程及方式將併同口試名單公告。※後續將視實際情況調整口試日期。
5.正取及備取名額:
(1)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本次甄選正取職缺以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為主;備取職缺視機關需求及用人缺口依序安排擔任約僱職務代理人或約僱人員。
(2)應徵人員不合適者,本關得予從缺。候補期間自遴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1年。候補人員於候補期間內,得視業務需要,依序遞補本次或嗣後產生得約僱人員代理之職缺。
6.到職時間及約僱期間:正取人員預定於115年6月到職。約僱期間如下:約僱職務代理人為實際到職日至關務特考考試錄取人員分配本關人員報到前1日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前1日止,屆時無條件解僱。解僱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7.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8.待遇支給: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給月酬薪資新臺幣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9.連絡電話:07-5628116,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