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訓練所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專科以上或高中職具經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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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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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01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79號 (公路人員訓練所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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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中(職)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3.具備公文書製作及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4.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之情事者。

5.工作積極、認真且具高度服務熱忱、善於與人溝通。

工作項目

1.水電設備、電機設備及房舍營繕等維護與管理。

2.財產管理、零件及備品採購與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檢附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附件並詳填後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經歷證明文件,請郵寄23546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79號公路人員訓練所人事室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2-82211865),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職代」及白天聯絡電話,以上所需資料及信封上之註記,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即予取消,其責任概由當事人負責。合格者由本所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報名日期: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1日止(請郵寄掛號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3.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4.本職缺為約僱人員250薪點,依行政院規定約聘(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臺幣139.1元(折合金額為34,775元)。

5.僱用日期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聯絡E-Mail
y1226@t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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