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公所徵約僱3等辧事員代理人1名|專科以上、文書軟體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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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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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3 (已截止)
職務列等
約僱3等(250薪點)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辧事員職務代理人)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民政課(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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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熟稔文書處理軟體。

(三) 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 能配合天災輪值排班及假日或夜間加班。

(六) 具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一) 活動中心相關業務。

(二) 地方自治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1.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於115年06月03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3樓,人事室吳小姐收。2.以電子郵件投遞履歷者,請備齊相關表件電子檔寄至(am6792@ntpc.gov.tw)。

(二)報名應繳文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影本5.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等影本。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4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四)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五)本職缺以約僱3等25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4,775元(含勞健保),僱用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估至116年3月底),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

(六)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00民政課陳課長。

聯絡E-Mail
am6792@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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