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公所里幹事1名|委任4-5職等|查報市容、社服、家戶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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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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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里幹事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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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1.執行查報改善市容、環境衛生及社會服務等里政業務。

2.輿情反映、宣導傳遞及其他交辦業務。

3.協助里民申請服務事項、家戶訪問事項。

4.建立、蒐集、更新各項里內基本資料、協助推動里公共建設及維護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應徵職缺:查詢並於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公所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檢附(請上傳應徵附件檔)最近一筆銓審函或最新年度考績通知書提供資格審查,其他證明文件如有需要將另行通知。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聯絡電話03-3882201#261人事室丁小姐。

備註: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公所其他職責程度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10010960@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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