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技正|薦任8-9職等|正取1名|新創與創新研發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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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10
徵才機關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工業工程
人員區分
技正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捷運古亭站3號出口,步行3分鐘即達,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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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 工作認真負責,主動積極且具服務熱忱。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工作項目
1. 辦理新創企業發展與輔導相關業務。
2. 辦理創新研發與應用輔導相關業務。
3.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6.最近5年獎懲令】。
3. 請填妥附件「本署職缺甄選人員基本資料表」或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頁(http://www.sme.gov.tw下載專區/其他)下載,並於公告截止日前email至smepsn@sme.gov.tw,信件主旨請敘明「○○○應徵新創育成組技正」。
4. 本職缺將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未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 報名人員所附相關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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