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約僱工程員(土木/建築/景觀類)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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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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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5 (已截止)
職務列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約僱工程員(A620230)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陽明山公園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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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高普考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或景觀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科系畢業者尤佳。

5.具有土木工程監造、設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6.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7.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8.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所轄公園委託規劃設計監造等相關業務。

2.公園公廁更新及整建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6月5日前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陽明所洪股長,連絡電話:02-23815132分機203。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5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20230)

聯絡E-Mail
af2970@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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