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處|幫工程司1名|薦任6-7職等|電機工程相關科系及格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15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幫工程司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 100046)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4 段 92 號 4、 5 樓
Facebook
條件資格

須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並經具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限制調任之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捷運機電系統工程各項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請於115年6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如有系統中未登載而會影響任用資格判斷之資料,如升官等訓練(或考試)合格證書、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若有資格認定疑義,可電洽02-27881300分機 137黃先生確認)等相關證明文件亦請併同檢附(請將附件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未於線上報名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

(二)非現職人員由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參照前開(一)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或於115年6月15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含相片及500字自傳並親自簽名)、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如尚有會影響任用資格判斷之資料,如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若有資格認定疑義,可電洽02-27881300分機 137黃先生確認)等相關證明文件亦請併同檢附,依限寄送(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115018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一路265號2樓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機電系統工程處電機工程幫工程司」字樣,或電傳至a03515@gov.taipei,並電洽聯絡黃先生確認收到報名資料,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三)資料檢附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者,不另行通知或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足額郵資回郵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及收件地址),錄取標準以面試評分達80分以上,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1至 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聯絡E-Mail
a03515@gov.taipei
立即申請
115/06/06 ~ 115/06/19 衛福部食藥署技士1名|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業務|薦任6-7職等 115/06/06 ~ 115/06/19 衛福部食藥署技士1名|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業務|薦任6-7職等 115/06/05 ~ 115/06/12 臺北市政府主計處約僱會計人員1名|審核特種基金會計決算 115/06/05 ~ 115/06/15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專員1名|薦任6-8職等|庶務採購消防安全 115/06/05 ~ 115/06/22 財政部賦稅署科員1名|薦任6-7職等|限財稅類科高考及格 115/06/05 ~ 115/06/26 中央健康保險署辦事員|1名|承保業務|大學畢+初等考及格 115/06/05 ~ 115/06/12 臺北市建管處約僱營建科1名|專科以上|機電檢查與綠能專案 115/06/05 ~ 115/06/18 食藥署約用研究助理1名|身心障礙者專案|醫藥生技相關科系 115/06/05 ~ 115/06/12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約僱資訊管理人員1名|大專以上|文書處理經驗 115/06/05 ~ 115/06/19 臺北市動保處約僱技士1名|畜牧動物技術相關科系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