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國小總務組長1名|委任5職等至薦任7職等|綜合行政資格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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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1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組長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本校總務處(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2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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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資格

(一)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等情事者(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五) 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六) 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且不得連續2年考列乙等。

(七)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八) 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尤佳。

工作項目

(一)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辦理佈置校舍場所及美化、綠化環境事項。

(三)校舍管理維護、修繕事項。

(四)辦理各項工程、設備採購相關事項。

(五)管理、分配及督導工友及保全工作事項。

(六)辦理校園各項公共安全檢查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務必完成以下二步驟才算成功報名(請詳閱簡章)

(一)線上應徵:請於115年6月11日(星期四)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 電子檔,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上傳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1.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切結書。(格式如本簡章附表)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國外學歷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證明始得報名)。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公務人員現職(最近)派令。

6.現職(最近)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9.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 (無則免附)。

10.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或進階訓練之及格證書證照(無則免附)。

(三)聯絡人:人事室(02)26321296分機160。

聯絡E-Mail
90100y@tp.edu.tw
立即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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