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體育局約聘工程管理員(7等)1名|土木營建等相關科系

行政院人事總處申請職位
本頁職缺資訊來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站僅進行資訊整理與展示,內容未經任何修改,實際職缺資訊請以官方公告為準。
有效期間
115/06/02 ~ 115/06/09
職務列等
7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約聘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地址
新北市政府體育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及所屬場館
Facebook
條件資格

一、具有以下資格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等相關科系所碩士學位。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等相關科系所學士學位,並具有工程工作相關經驗2年以上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得有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等相關科系所副學士學位,並具有工程工作相關經驗5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

三、熟悉電腦操作並具備文書處理能力。

四、須配合本局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辦理。

五、須配合本局場館假日輪值及業務調整輪調。

工作項目

一、轄管場館(地)維護管理工程招標(含修繕或更新採購標案執行、人民陳情或民代索資相關事宜)。

二、場館委外招標及履約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5年6月2日(星期二)起至115年6月9日(星期二)截止。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 線上報名:請於期限內於事求人完成線上投件,並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相關證照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資料(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2. 紙本報名:請於115年6月9日(星期二)前將應徵資料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憑)或親送至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新北市政府體育局收發室收(以收文章時間為憑);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運動設施科7等約聘人員」。

三、意者請檢附(請以A4格式影印,依序用長尾夾裝訂):

(一)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需親自簽名,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請於本公告職缺相關附件網頁下載。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 最高學歷證件。

(四) 相關證照、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

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偽造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四、本案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五、每月薪資約聘7等328薪點(折合新臺幣45,624元)。

六、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七、如未提供正確聯絡電話致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甄選。

八、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應徵資料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

九、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人員2名,期間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備取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十、參加甄選人員,需俟報經權責機關同意聘用後,始得確定錄取。

十一、本職缺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錄取通知後,一個月內完成報到,逾期未能報到者,即視同放棄,逕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二、本職缺自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正式聘用,並於每年年終考核通過後予以續聘。

十三、洽詢電話:(02)29620462分機712鄭小姐。

聯絡E-Mail
ap4425@ntpc.gov.tw
立即申請
115/06/06 ~ 115/06/12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約僱5等道路養護工程人員1名 115/06/05 ~ 115/06/12 新北市環保局約僱清潔維護規劃3等職缺1名 115/06/05 ~ 115/06/19 新北市政府高齡長期照顧處人事室行政人員徵才1名 115/06/05 ~ 115/06/12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管理科7等約聘人員徵才 115/06/05 ~ 115/07/31 國立臺北大學資訊工程系專任/兼任教師徵才 115/06/05 ~ 115/06/12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徵助理稅務員約僱1名|高職以上|財稅行政 115/06/05 ~ 115/06/12 原民會約僱就業服務科職務代理人1名|原住民優先 115/06/05 ~ 115/06/19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約僱4等觀光行銷行政人員1名 115/06/05 ~ 115/06/15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徵約僱人員1名|文化資產業務|大學以上 115/06/05 ~ 115/06/11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徵約僱技士1名|專科以上|綠美化維護及樹木搶災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