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勤益科大徵護理師1名|具護理師證照及勞工健康服務訓練
1. 大學 (含)以上學歷。
2. 具有行政規劃協調能力。
3. 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 具有公文書撰寫與處理能力。
5. 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資格 及經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取得
證照,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尤佳。
1、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管理及資料保存。
2、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作。
3、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及指導。
4、辦理未滿十八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職業傷病與相 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5、職業衛生或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保存。
6、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保護促進等措施策劃及實。
7、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處置。
8、定期向雇主報告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9、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10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五 08:00-17:00
工作期間:按實際報到日起聘,聘期至 115 年 11 月 30 日止。
聯絡方式: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5 年 06月 17 日止(以郵戳寄件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應備文件:請檢附
(1)校基人員履歷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表格下載處自行下載使用,並請註明日間聯繫電話及 e-mail。
(2)最高學歷、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3)護理師證書及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影本。
(4)具其他相關能力、證照等,相關經驗佐證證明(無則免附)。
3.以上資料均請使用 A4 紙張,於期限內寄達臺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二段 57號「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中心收,並請於信封明顯處註明「應徵環境保護及安全衛生中心(職業護理人員)職務代理人」」職缺。
4.甄選方式:經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以 e-mail 或電話通知第二階段甄試日期與時間,書面審查未合格者,如須退回應徵之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案蒐集之相關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
備註:
*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人員報酬支給標準表,學士第一年薪級支給(36,182 元),另依實際從事護理工作且領有專業證照證書者,於試用期滿並經本校加給評量小組審議通過後,得簽請核給證照加給(3,000 元至 7,000 元)。
*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若
正取人員不克報到則依序通知遞補)。
*如有疑問,請洽本校 04-23924505 轉 2576 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