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高中學務創新人員徵才|1名|大專以上|校安維護與生活輔導
一、學務創新人員屬專職人員,而非保全(或警衛)人員。
二、應具大專畢業以上學歷並符下列資格之一及進用方式如下:
(一)具有教育部校安(含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年滿20歲(含)以上。
一、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一)校園安全生活之促進與維護;如交通安全促進與維護、學生藥物濫用與校園霸凌防制、安全教育及防護訓練、不良組織防制、反詐騙、校園內外安全巡查等相關事宜。
(二)危機管理與校園安全通報等事宜;如輪值校園安全值班工作,校內外緊急事件處理及通報等相關事宜。
(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賃居生輔導訪視、校外聯合巡查、校外駐站輔導、暑期青春專案聯合巡查、夜間春風專案巡查等相關事宜。
二、學生生活輔導工作:
(一)學生生活輔導;如學生暴力事件、偏差行為、管教衝突、高關懷青少年、弱勢學生等相關處置及輔導事宜。
(二)學生服務等相關事宜;如學生兵役、急難慰助金申請、工讀輔導、學產基金業務等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用槍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及其他促進安全校園生活等相關事宜。
四、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學校及學生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02)22227146#302
請詳閱甄選簡章
第1階段
一、書面資料審查(佔總成績20%)。
二、填寫報名表並依報名審查表備齊相關資料,佐證資料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僱人員私章,各一式5份依序裝訂成冊。
三、一律採通訊報名,審查表、報名表及相關證件郵寄至:235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460號「中和高中學務處」收;連絡電話(02)22227146#302。
四、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且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惟未獲通知面試者,如需返還書面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書面審查合格名單預計7月1日後公告登載本校網頁請自行上網查閱,合格者方能參加7月8日甄選。
第2階段
一、面試(佔總成績80%)。
二、甄選時間:
(一)面試於115年7月8日(週三)上午0930時起舉行,書面資料檢附齊備者擇優進入第二階段面試甄選,請依公告之面試時間、地點完成報到,超過報到時間者,不予參加面試,亦不予錄取。
(二)報到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並檢附3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合格報告正本(含胸部X光透視),未檢附者不得參加面試。